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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過六旬的彭老漢,因日子迫不得已瞞報年紀到首都來做物業保衛人員人員,但20年夏天某些天,彭老漢卻時不時昏到在活動崗亭一旁,后經救人沒用身故。然而,彭老漢的家里人將物業保衛人員人員企業訴至檢查院,向他們重大損失補償各個重大損失60余十萬。一審檢查院裁定物業保衛人員人員企業補償215萬余元。后物業保衛人員人員企業拒不接受上訴書,成功該案二審在首都市三種院宣判。(12月份27日《首都晨報》)